1、遵纪守法及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保守公司财务秘密。出纳人员离岗,均不得带走有关会计资料,也不得对外提供或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
2、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的规定,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收付款凭证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从银行取回并处理托收、承付等单据。
3、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离开岗位时必须将现金、证券锁入保险柜内,并妥善保管钥匙。
4、现金的支付应符合《会计法》规定: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限额;不能以“白条”抵库存现金;严禁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确保现金安全。
5、妥善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网银证书和支付密码器,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6、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余额核对相符,如发现账、款不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对出现短缺现金的情况承担相应责任。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和发生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根据会计人员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查清和处理未达账款。
7、按照部门经理的分配,分别承担下属单位的出纳工作,掌握资金流向,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
8、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如出现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9、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