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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嘉兴市第二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1-06-24    点击数:107  打印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按照《嘉社科联[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将嘉兴市第二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和范围

1.参评成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两为”方向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聚集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或学术价值,较好的社会反响和效果。

2.参评成果必须是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嘉兴社会科学》《嘉兴市社会科学优秀课题成果汇编》上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学术资料整理、普及读物和论文、研究报告等),其中论文类成果必须达到4000字以上。

3.参评成果必须是人事关系在嘉兴的作者(以下简称:我市作者)撰写、或以我市作者为主完成(即署名为第一作者)并能在成果中得到明确标示的成果。以我市作者为主完成的成果,须征得市外合作者的同意,获得合作者出具的明确标明“允许我市作者申报,本人放弃申报和获奖的权利”的声明书并加盖合作者所在单位公章,才具有申报资格。

4.同一作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同一作者所撰写的系列论文,只能以单篇论文的形式申报。

5.已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社科研究成果、市级领导的成果和在职县(处)级领导干部纯属工作范畴的调研成果,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截止时间和申报办法

1.申报截止时间20217月13日。

2.申报者须认真填写《嘉兴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并附电子表),连同申报成果材料通过各单位统一报送。

3.按市里要求我校报送的参评成果,如涉及发表于《2020嘉兴市社会科学优秀课题成果汇编》的,不超过5项。

4.参评成果材料一式8份,其中1份必须是原件。成果形式为论文和研究报告的,其原件的复印件7份(不能用打印件代替)不得出现作者的工作单位和姓名等个人信息;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请提交参评成果原件6册。

5.反映成果应用价值或学术价值的佐证材料(被政府采纳、领导批示、转载引用、课题被市以上立项等)一式1份。

6.申报表》中“所在单位意见”由各分院填写,各单位填报汇总表(包括电子版)连同教师申报材料于7月13日全天集中交人文社科处。

三、优秀成果奖励

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市社科联联系人:李培根,联系电话:82521798。

学校联系人:沈弘,电话:83640336,13736432722 办公地址:梁林校区兴政楼23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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