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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第19期党校培训暨团推优通知

来源 :       作者 : 商学院     时间 : 2016-10-11    点击数:1373  打印

为吸收更多的优秀团员入党,为党组织输送合格的人才,增强我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商学院党委特开办商学院第19期业余党校。报名通知如下:

一、学员条件

1.年满18周岁,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且已向党组织提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2.思想进步,组织纪律性强,无违纪现象。

3.在上学期中无挂科现象。

4.上学期学习成绩名次在班级70%以上或非学因素测评在班级30%以上。

5.在商学院上过党校但未合格结业者无须重新上党校,只须参加本期补考即可。

二、推选办法

推选党校学员,要求召开班级会议民主推选,会议由班主任主持,由团支部先确定候选人(凡符合学员条件的均可列为候选人),再进行民主评议推荐。

大一班级推选业余党校学员人数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2%;

大二班级推选业余党校学员人数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8%;

大三班级推选业余党校学员人数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 5%;

大四采取个别报名形式,有意向者请到教一417金晶老师处报名。

班级人数乘以适当比例后有小数的班级,采取四舍五入法上报人数。

学工办、团委可对在学生会和隶属于我院社团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学生干部进行推荐。

请各班按要求填写附件《商学院第19期推荐党校学员统计表》,于10月13日(周四)16:00前将纸质稿上交到专业辅导员处,电子稿发送至sxydbx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党校+班级名称+团支书短号”。

商学院学生党员工作办公室对初步确定的入选团员进行了解,结合表现决定其是否最终入选。

三、名单公布

商学院学生党员工作办公室对各班最终确定的本期业余党校学员名单进行公布。如有异议请于三天内向商学院学生党员工作办公室金晶老师(教一417反映。

四、补充说明

对于党校合格结业的学员,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其综合表现决定是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建表考察培养。16级高中党校结业证书不予认可,须重新报名参加党校学习。

商学院学生党员工作办公室

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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