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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校体育、卫生、 艺术、国防教育和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商学院     时间 : 2016-09-17    点击数:30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教科规办函〔2010〕08、09号)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和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专项研究课题;
(二)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
以上专项课题级别为教育部重点课题。每项课题资助1—2万元,立项单位按比例配比研究经费。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在申报书经费栏内进行合理的经费概算。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一)各申报人务必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研究课题的申报等相关要求,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份单独装订一式7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于201072日前报送科技处,并将各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0年度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和配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校办公系统●电子公文张高忠或j_xkjc@126.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专项研究课题的申报质量要求高,专业性强,希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研究团队,严格把关,推选有价值、需深化研究的精品课题。本次各类专项研究课题将不进行限额申报,但申请人要符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人资格和条件,要求具备教育科学课题研究经验,即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专项课题,申报者要求有主持并完成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以上课题研究经历(申报时请随附相关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省教科规划办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申报资格核查。
三、其它
(一)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和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指南》及各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0年度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等请查询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onsgep.moe.edu.cn)和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下载。
(二)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省教科规划办联系,邮编:310012,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607室,联系人:盛阳荣,电话:(0571)88846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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