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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商学院关于开展2008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预评选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商学院     时间 : 2016-09-17    点击数:147  打印
2008届毕业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激励、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决定在我校继续开展省级、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预先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嘉兴学院商学院2008届本、专科毕业生。
2、评选名额:
(1)校级优秀毕业生按分院毕业生数的10%评选;
(2)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指标(往年省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本科:4%,专科:3%。)
(3)校学生处和团委可推荐符合条件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各1名。

班级
毕业人数
学制
省级
(本4%,专3%)
校级(10%)
院级(20%)
合计
会计041
43
本科
2
4
5
11
会计042
44
本科
2
4
5
11
财务041
44
本科
2
4
5
11
财务042
42
本科
2
4
5
11
人力041
42
本科
2
4
5
11
人力042
40
本科
2
4
4
10
公管041
49
本科
2
5
5
12
营销041
39
本科
2
4
4
10
房产051
28
专科
1
3
3
7
房产052
26
专科
1
3
2
8
工商051
31
专科
1
3
3
7
工商052
30
专科
1
3
3
7
合计
458
 
18
46
49
113

注意:校级毕业生人数占院级毕业生人数的比例,即校级优秀毕业生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中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不占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3、评选条件:
(1)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要严格按《嘉兴学院学生评优及奖励办法》(2007年版学生手册)要求评选,宁缺勿滥。分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参照校级条件执行。
第十三条 优秀毕业生评比条件:
1、参加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模范地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②在校期间限选课和考试课程无重修记录。
③本科毕业生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④本科毕业生英语四级达426分以上或专业英语四级合格以上者
2、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以下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①专科生在校期间累计两次荣获校级荣誉称号或校级综合奖学金。
本科生(四年制)在校期间累计三次荣获校级荣誉称号或校级综合奖学金。
本科生(五年制)在校期间累计四次荣获校级荣誉称号或校级综合奖学金。
②在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学术型及智力型活动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可以直接参加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
③在校期间曾获得特等奖学金一次者可以直接参加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3、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条件:
①专科生在校期间累计三次荣获校级荣誉称号或校级综合奖学金。
本科生(四年制)在校期间累计四次荣获校级荣誉称号或校级综合奖学金。
本科生(五年制)在校期间累计五次荣获校级荣誉称号或校级综合奖学金。
②在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学术型及智力型活动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可以直接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
③在校期间曾获得特等奖学金二次,可以直接评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
4、校级荣誉称号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
5、考研录取学生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者,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报学校批准,可直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考研学生评定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可不占原分院评优指标。
第二十五条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1、在毕业实习前一个学期末,以学院为单位,初步产生校、省两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经学院党政领导同意后,在分院内公示,进一步听取任课老师及学生的意见,对有较大争议的毕业生应在分院内进行复议。
2、各分院应在最后一个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将学院研究同意的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填表后,连同先进事迹统一报学生工作部(处),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示,听取意见。
3、学生工作部(处)将公示后的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报学校审批。省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批准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4、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后,在应届毕业生中不再重复评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其它荣誉称号。
5、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如发现不能正确对待择业、在毕业实习、毕业答辩、毕业离校阶段发生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取消所授予的荣誉称号(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报省教育厅批准)。
4、评选程序:
(1)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各班级要可在所有毕业生中广泛动员、充分酝酿。各班级务必要邀请班主任参加评选会议,班级可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中通过民主方式产生候选名单,同等评选条件下按照票数多少进行选择,请各班将:
①省级、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电子稿和打印稿(格式见后))
②省级、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稿和打印稿,院级表格格式同校级)
③附件四《嘉兴学院200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情况汇总表》(校级和院级分开统计,电子稿)
12月3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打印稿统一报教一111学工办杨老师处,电子稿发至学工办邮箱:sxyxsb@sina.com ,由分院审核、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并上报分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班级
学号
姓名
申报级别
申报理由
票数
**
2004
**
省级
一等奖*次,校级三好学生*次……
得票数/班级人数
**
2004
**
校级
二等奖*次,校级优秀团干部*次……
同上
**
2004
**
院级
三等奖*次,校级优秀团员*次……
同上

班级负责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2)学院于放假前将研究同意的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按统一格式填写妥当。(电子、纸质各一份,纸质须签字、盖章。)
(3)学生工作处将根据要求对提交候选名单,进行严格审核并在下学期初全校范围内公示。
5请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同学撰写2000—3000字左右的大学感悟或者个人先进事迹(第三人称),于2008年1月10日前发送到商学院学工办邮箱:sxyxsb@sina.com注明“某某同学”字样,分院进行初步审核并报学生处,请大家积极配合,及时发送,否则将取消候选人资格,谢谢!
附件:
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省级优秀毕业生用)
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分院用)
3、嘉兴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校级优秀毕业生用)
4、嘉兴学院200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情况汇总表(分院用,班级先汇总)
嘉兴学院商学院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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