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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系关于开展201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院级优秀毕业生预评选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商学院     时间 : 2016-09-17    点击数:3  打印

各班:

为切实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激励、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经研究决定在我院继续开展省级、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预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商学系2012届本科毕业生。

2、评选名额:

(1)院级优秀毕业生按各系毕业生数的10%评选;

(2)省级优秀毕业生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指标(往年省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本科:4%)。

(3)商学系团委可推荐符合条件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1.

商学系2012届省优、校优毕业生评选人数

班级

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

校际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

班级上

报名额

最终名额

班级上

报名额

最终名额

经济N081

1

1

4

4

经济N082

1

1

4

4

国经N081

2

2

5

5

国经N082

2

2

5

5

金融N081

2

2

5~6

11

金融N082

2

2

5~6

信息N081

1

1

3

3

信息N082

1

1

3

3

工商N081

1~2

3

4

4

工商N082

1~2

4

4

营销N081

1

1

3

3

营销N082

1

1

3

3

会计N081

2

2

4

4

会计N082

2

2

4

4

会计N083

2

2

4

4

会计N084

2

2

4

4

财务N081

2

2

5

5

财务N082

2

2

5

5

人力N081

2

2

4

4

人力N082

2

2

4

4

总计

 

33

 

83

3、评选依据: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要严格按《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评优及奖励办法》2011版学生手册)要求评选,宁缺勿滥。

4、评选要求:

1)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各班要在所有毕业生中广泛动员、充分酝酿。班级可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中通过民主方式产生候选名单,报所在系,由各系审核,并需要征求论文指导老师的意见、公示。在上报学院前必须由各系研究讨论通过。

2)各班于20121216日前将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按统一格式填写后交商学系学工办年级主任。(教一412

3)商学系学工办将根据要求对候选名单进行严格审核,并在下学期初全院范围内公示。

5、注意事项

1201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定比例最终以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为准。

2)若评定过程中,人员名单或填报信息因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学习成绩而调整的,各学院应在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初尽快将调整证明和更新材料报商学系学工办(教一412)

附件:

1、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需纸质稿,正反面打印)

2、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需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

3、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需纸质稿)

4、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5、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情况汇总表(需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

商学系

0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相关文件下载:商学系优秀毕业生预评选五类表格(学生填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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