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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拨推荐2009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商学院     时间 : 2016-09-17    点击数:3  打印

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新世纪 151 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浙联办[2009]1)精神,现将我校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对象和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已入选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人选,或嘉兴市第四批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或其它特别优秀的人员。

3、在从事的学科领域做出较大成绩,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能和培养前景,经培养有望进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

二、选拔程序

1 、本人申报,填写《浙江省“新世纪 151 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用标准 A4 纸打印),“主要业绩”栏要求本人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签名,附“主要业绩”栏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交二级学院(附电子文档)。同时提交使用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mdb1
2
、二级学院汇总,填写《浙江省“新世纪 151 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后,在20093 25日前将所有材料交人事处,同时提交《浙江省“新世纪 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浙江省“新世纪 151 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的电子文档和使用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mdb (通过办公系统发送到人事处袁丽红信箱)

3 、由学校讨论决定后,上报具体推荐名单。

四、填写内容说明

主要业绩指:申报人员获得的各类奖项、基金、代表论文和著作、在研或已经完成的科研项目、发明专利、设计和生产项目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联系人:袁丽红 联系电话:2527 地址:学校行政楼207室。

表格、申报软件等材料详见附件。

嘉兴学院人事处

2009 3 3

相关文件下载: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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