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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嘉兴市第15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商学院     时间 : 2016-09-17    点击数:4  打印
关于开展嘉兴市第15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市社科联各理事单位,市级机关有关部门:
现将嘉兴市第15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和范围
1、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为”方向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或学术价值,较好的社会反响和效果。
2、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嘉兴社会科学》上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学术资料整理、普及读物和论文、研究报告等),字数必须达到3000字以上。
3、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由我市作者撰写、或以我市作者为主完成并能在成果中得到明确标示的成果。
4、同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同一作者所撰写的系列论文,只能以单篇论文的形式申报。
5、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再参加评审。
6、在职市级领导的社科研究成果不列入评审范围。
二、申报办法
1、申报者根据参评条件和范围,填写《嘉兴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连同研究成果,报所属市社科联理事单位(即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市委党校、嘉兴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和市级机关有关部门,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参评条件者写出推荐意见,盖上公章,再统一向市社科联办公室申报。
2、《嘉兴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二份,表内文字要用A4纸电脑打印。电子版发信箱:电子公文 科技处 任晓琳;外网 xlren2000@163.com.
3、研究成果一式六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形式的,其复印件不得出现作者的单位和姓名。
4、反映成果应用价值或学术价值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5、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0日。
三、优秀成果的奖励
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由嘉兴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有关申报事宜可与市社科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蒋 臻,联系电话: 82521798。
嘉兴学院科技处:联系人 任晓琳, 联系电话 83642089
附:嘉兴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嘉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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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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