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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学校专利资助工作的几点说明

来源 :       作者 : 商学院     时间 : 2016-09-17    点击数:2  打印
各单位、分院及老师:
嘉兴学院自2008年起实行专利基金资助政策以来,专利申请数量有了明显增加。为了进一步提高专利申请的成功率,依据《嘉兴学院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特将专利申请工作说明如下:
1、 原则上软件著作权和外观专利将不再纳入学校专利资助范围;
2、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者需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材料,以便科技处对其进行审核,技术含量较低和创新性不足的不再予以资助。
3、 对于已经获得学校多项发明专利资助申请但尚无授权的申请者,将限项申报。
4、 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资助无科研经费支持的高质量的专利申请者。
科技处
200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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