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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9年省级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商学院     时间 : 2016-09-17    点击数:0  打印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浙教办高教〔2009〕67号文件,2009年省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校内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方式
2009年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将采取“推荐+备案”的办法进行评审推荐,将立项的项目分成两类:一类项目是省指定的项目,由省确定立项范围和选题,面向全省高校公开申报,由省组织委托相关机构推荐。二类项目是学校自行确定的项目,省按前几年立项情况,下达每所高校推荐的项目数,由学校组织评审拟立项的项目,报省审核确定。
二、立项数量及经费投入
一类项目,我校可向省厅申报5项(其中以嘉兴学院名义申报4项;以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名义申报1项)。一类项目由省资助经费2万元,学校将按1:1的比例予以配套。
二类项目,我校可向省厅申报4项(其中以嘉兴学院名义申报3项;以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名义申报1项)。二类项目经费按省资助标准由学校安排(2万元)。
三、立项主要内容及选题(见附件1
四、申报基本要求
1.前三年已立项但至今年5月底前未经教育厅审核结题的省教改项目负责人今年暂不申报(含一、二类项目)。
2.以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名义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南湖学院的专任专职教师。
3.参与人不超过4人(不含主持人)。
五、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09610,地点:教务处115办公室。
六、申报材料要求
1.省级一类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平装一式6份,其中报省厅5份,学校存档1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2.省级二类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纸质平装一式3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3. 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一类或二类,见附件4),纸质1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4.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参评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纸质1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七、申报、推荐、评审、上报省厅工作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表(一类或二类)》、《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汇总表》等。
2.学院负责对项目负责人填写的《申报表(一类或二类)》、《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汇总表》进行确认,学院分管教学改革项目领导在《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上签字认可,并加盖学院公章。
3.教务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浙教办高教〔200967号文件(见附件6)的申报材料,交专家组评审;否则不予以评审。
4.进行立项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专家组评审结束后,报学校审定批准、进行公示。
6.主持人与学校管理部门签订项目推荐协议书(见附件7)。
7.上报省厅。
八、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1. 浙江省2009年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主要内容及选题
2. 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改革实践类
3. 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二类项目)
4. 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
5. 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6. 浙教办高教〔200967号文件
7. 浙江省2009年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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