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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商学院关于开展201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预评选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商学院     时间 : 2016-09-17    点击数:4  打印
各学工办: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院毕业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预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嘉兴学院2012届本科毕业生(南湖学院2012届毕业生请参照南湖学院评比通知)。
2、评选比例(具体人数见附表):
(1)校级优秀毕业生按系毕业生数的10%评选;
(2)省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本科4%,不占校优比例。
(3)分院团委学生会可推荐符合条件的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各1名。
学工办
人数
省级
校级
学工办1(会计、财务、公管)
345
13
34
学工办2(人力、营销、信息)
267
10
26
学工办3(经济、国经、金融)
366
14
36
团委学生会
1
1
合计
978
38
97
3、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要严格按《嘉兴学院学生评优及奖励办法》(嘉院学字【2007年版】27号)要求评选。
4、评选程序:
(1)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各学院要在所有毕业生中广泛动员、充分酝酿。班级可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中通过民主方式产生候选名单,报所在分院,由分院审核、征求论文指导老师的意见、公示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2)各学工办于12月16日前将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按统一格式填写后交余德将老师处。
5、注意事项
(1)201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定比例最终以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为准。
(2)若评定过程中,人员名单或填报信息因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学习成绩而调整的,各学工办应在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初尽快将调整证明和更新材料报学院余德将处。
(3)请各学工办通知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用心撰写大学四年心得体会,2000-3000字左右,需要上交电子稿及个人生活照一张,以学工办为单位在12月20日前发送到12106270@qq.com,届时统一整理成册。
附件:
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3、嘉兴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嘉兴学院201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5、201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情况汇总表
嘉兴学院商学院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相关文件下载: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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