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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组织第八届陈省身奖学生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商学院     时间 : 2016-09-17    点击数:27  打印

各毕业班级:

根据嘉院发〔20059号《关于设立陈省身奖的决定》和嘉院发〔20063号《关于印发〈嘉兴学院陈省身奖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学校继续组织开展第八届陈省身学生奖评选活动,陈省身奖学生奖为嘉兴学院学生最高荣誉称号,请各班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保证评选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嘉兴学院、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全日制2013届毕业生。

二、评比条件:

践行“方正为人,勤慎治学”校训精神,在学习、科研、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品学兼优毕业生。

三、评选比例

按照学校评选比例:各学院按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推荐,全校评选总数不超过10人。

四、评比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对照有关条件向所在学工办负责老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嘉兴学院第八届陈省身学生奖申请表》和《嘉兴学院第八届陈省身奖学金候选人事迹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2.分院提名:学院根据评比条件由学院党政领导充分酝酿推荐候选人,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充分征求全院师生意见。

3.汇总初审:学生处汇总各学院候选人名单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后的名单报嘉兴学院陈省身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4.召开嘉兴学院陈省身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学生处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经公示三天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5.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并予以表彰。

五、 评比进度

1. 59日(周五)上午11点前交《嘉兴学院第八届陈省身学生奖申请表》和《嘉兴学院第八届陈省身奖学金候选人事迹汇总表》,(两份表格均需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交各自09级年级主任老师。

2. 59日下午学院根据各学工办上报同学情况进行联评。

3. 513日学院党政领导充分酝酿后推荐候选人。

4. 514-517日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5. 518日向学校上报商学院陈省生奖候选人以及相关材料。

六、 注意事项:

1. 陈省身学生奖获得者在校期间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者,应取消其荣誉称号资格并收回奖金。

2. 请大家严格遵照评比进度,因本人违规评比进度造成不良后果,将由学生本人承担。

3. 所有获奖情况均附上原件复印件,包括四六级和计算机等级考试。

相关文件下载:陈省身奖学金评比通知.doc

商学院学工办

20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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