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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商学院     时间 : 2016-09-17    点击数:2  打印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08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2008年度我厅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业强省”总战略和全省高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我省加快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服务,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为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质量服务。
各高校要充分发挥科研项目立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科研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为全社会科技创新提供服务,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智力支撑。
科研项目立项鼓励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与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鼓励教师自由探索,开展基础性、原创性、地方特色性研究;鼓励提升高校科研的影响力和显示度;鼓励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及技术开发工作。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支持额度
项目类别包括:A类,省教育厅重点项目;B类,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含自筹经费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为: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2万元/项;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3—1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
(一)A类项目主要资助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研究生学位点的科研骨干,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B类项目一般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A类项目申报面向所有本科院校,B类项目申报面向所有高校,非省属高校项目立项后经费自筹。
(三)为全面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省”重大战略的实施,推进高校为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引导和支持我省高校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高校产学研联盟工作开展,推动省教育厅和台州、下沙全面合作工作开展。2008年度A类项目申报鼓励与企业和部门进行合作(需提供有关证明),其中与台州和下沙合作的项目予以优先立项。B类项目申报中,各高校必须推荐一定数量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具体限额由学校自定。
(四)各类项目的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五)除文科项目外,项目申请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一般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具备团队合作精神,保证科研项目能够如期完成。
(六)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七)申请人三年来立项(包括其他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教育厅项目的,不再给予B类项目立项。各高校推荐申报时应严格审核把关。
(八)作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四、根据教育厅限额申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部门(单位)申报数及限项资格条件如下:
1、A类,省教育厅重点项目
申报人仅限于涉及数学、应用经济学两个省重点学科的正高职称教师,且此两学科各限报1项。
2、B类,省教育厅一般项目
外国语学院4项
商学院3项
经济学院2项
文法学院3项
体军部2项
机电工程学院3项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3项
医学院3项
建筑工程学院2项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3项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3项
附属第一医院2项
附属第二医院2项
平湖校区3项
南湖学院1项
成教学院1项
图书馆2项
机关及其他各部门2项
3、近三年已立项的教育厅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B类项目。
4、除外国语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艺术类专业、平湖校区外,其他学院的正高职称教师原则上不能申报B类项目。
五、申报办法
2008年科研计划项目将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如下:
1、申请者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在附件1下载)送交学院,由学院按限额将一般申报项目进行排序,不得超额申报。
2、各学院在11月12日之前将通过初审的《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和汇总表送交科技处,并将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zgz@mail.zjxu.edu.cn。机关各部门的申请书直接送交科技处。
3、学院通知通过初审的教师登录http://www.zjkysz.cn/进行注册用户名,待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正式进行网上申报。申报2006、2007年省高校科研成果奖或省教育厅项目已经注册过的教师用原先的用户名登录即可,不需重新注册。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直接向科技处咨询。联系人:张高忠,联系电话:83642089。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
2、各学院、部门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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