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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填报201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商学院     时间 : 2016-09-17    点击数:0  打印
关于填报201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
资助项目研究计划的通知
浙科金办发﹝2010﹞29号
各有关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批准经费已经确定。请各依托单位完成配套经费网上填写工作后,及时通知各受资助项目负责人根据申请书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批准经费,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操作说明见附件1)。请各依托单位认真审查研究计划,于2010年9月25日前网上递交我办。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预算执行要求,本年度项目研究计划的起始时间统一调整为2010年6月,研究期限应作相应调整,如2、3、4年研究期限的起止时间分别为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2010年6月至2014年6月。
二、项目负责人网上填写研究计划,其中“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原则上必须与原申请书中的内容一致,如需变更须事先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同意。
经费预算开支范围和标准参见《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摘编)》(见附件2)。
三、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毕并检查无误后,上传给依托单位;依托单位负责将审查通过的研究计划上传我办。逾期不报研究计划者,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四、各非省级预算的依托单位(见附件3)根据2010年实际拨付的项目经费金额开具发票或收据(付款单位: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用途:201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并在发票后面注明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随纸质研究计划一并交省自然科学基金办。
五、依托单位需打印纸质研究计划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0年9月29日前报送省自然科学基金办,超过10项的单位请附清单一份。
六、请各依托单位报送纸质研究计划时,领取《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第二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的通知》及本单位各受资助项目的批准通知等文件。
七、联系方式
1. 研究计划填报及纸质材料受理、领取事宜
联系人:吕春燕、管博,电话:0571-87353861、86964972。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12号高新大厦901房间(邮编:310012)
2.发票事宜
财务联系人:郑中仁、陈义明,电话:0571-85117948、86964971。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12号高新大厦908房间
附件: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发布人:吕春燕
发布时间:2010-09-15 14: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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