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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09年度育才工程资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商学院     时间 : 2016-09-17    点击数:2  打印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各市科协,有关企事业单位科协: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速培养造就适应我省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年轻一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根据《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简称“育才工程”)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09年度“育才工程”资助项目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

1.资助我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出国(境)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所需的部分经费。

资助的国际性学术会议是指:由境外学术团体主办、与会者来自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和地区;在境外召开并且在申请时尚未召开;会议学科等级为二级及二级以上;会议主办者、会议议题和内容必须与申请人所从事的学科专业相关。

2.资助我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所需部分经费,且申请时尚未出版。

二、资助条件

推荐评选工作遵循“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的原则,其资助条件是: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祖国和我省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某个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3.具有浙江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或省级企事业单位科协或高校科协的会员资格,且按规定交纳会费;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技术职称在副高级以下(含副高级)。

三、有关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或市科协或企事业单位科协提出申请,所在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市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对申请人身份及相应条件进行认定,并签署意见后向省科协推荐;

2.省科协将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审定意见确定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

四、 其他事项

1.“育才工程”资助经费由省科协下拔至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拨付给被资助人;

2.推荐单位要根据资助类型和条件对被推荐人和推荐项目严格把关;

3.《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附相关成果复印件)及 《浙江省“育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Excel表),于2009年10月25日前寄送并电邮至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附件:1. 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项目申请表

2. 浙江省“育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联 系 人:王央杰 0571-85107001
电子邮件:wyj060606@126.com
地 址:杭州市武林广场省科协大楼604室组织人事部
邮 编:310003
表格下载:http://www.zast.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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