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专业班级:
根据《嘉兴学院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试行)》(嘉院学字[2020]5号),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资格审查和民主评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初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拟推荐吴云飞等89位学生为国家助学金一档获得者,姜晓越等163位学生为国家助学金二档获得者。 公示时间11月8日-11月12日,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联系学工办陆老师,电话:0573-83641013
商学院学工办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