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监督,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及平稳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文件和《嘉兴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复试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畅通联系咨询通道,准确解读政策内容。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潘煜双、邵燕
副组长:翁胜斌
成员:李郁明、顾惊雷、唐雯、崔晓钟、董淑兰
纪律监督:潘欣、张啸峰
工作职责:
1.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工作流程,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以及监督等工作;
2.指导各专业制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环节模块和评分标准;
3.组织本学院各专业的复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根据复试考生人数,提前落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复试人员、工作人员、面试设备、场地、经费等保障;
5.组织成立本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学院调剂工作;
7.确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8.负责受理考生质疑、申诉;
9.秘书做好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与公开、复试组织、录取和信息上报、落实考生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会计硕士(MPAcc)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工作人员1人,纪律监督1人。
工作职责:
1.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考查和综合评价;
2.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3.复试过程中,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4.配备秘书1人,工作人员1人,由在编在岗的教师担任,负责设备调试、复试资料准备、复试情况记录和面试的组织事宜。
(三)资格审查小组
工作职责:
1.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2.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到相应的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3.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个人材料收回归档。
学院针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开展遴选和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提高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保证复试质量。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参与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拟招收60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人)。最终录取人数以学校下达指标为准。
(二)复试时间安排
1.第一志愿报考考生:2023年3月28日(周二)-29日(周三),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2.调剂考生:待“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通过该系统接受考生调剂并组织调剂生复试,4月30日前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
(三)确定复试名单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拟录取人数的1: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者均进入复试)。
2.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院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确定我院2023年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 代码 |
专业 名称 |
学习 方式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125300 |
会计 |
全日制 |
210 |
51 |
102 |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确定。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嘉兴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5.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
6.考生按类别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③专升本应届生还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
④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
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rz/;
③获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http://zwfw.cscse.edu.cn/。
(3)同等学力考生:
①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必须2021年9月1日前毕业)或本科结业证书;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7.其他情况所需材料: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参照学校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
资格审核材料按上文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规则为:专业名称-资格审核-准考证号-姓名,如“MPAcc-资格审核-103543000000001-姓名”,于3月26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sxy_yjs@zjxu.edu.cn,复试报到时考生必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复试过程所需材料:
1.个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
2.《嘉兴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附件5)及相关佐证材料。
3.应届生须提供大学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考生复试报到时现场提交复试材料。如个别材料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须提前联系学院申请缓交,征得学院同意后方可参加复试,同时须在拟录取后一周内补齐材料,无故不提供材料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及录取资格,联系人:包老师,电话:0573-83642168(9:00-17:00)。
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1.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
2.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
(1)会计专业综合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会计专业综合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并考查利用本专业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会计专业综合笔试涵盖财务会计、成本与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等科目相关内容。笔试可以使用不具备编程功能、无线通讯功能和文字存储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开卷考试)
思想政治理论主要考查考生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2022年至今国内外时政的理解与掌握,无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以查阅书籍及纸质资料但不能互相传阅,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
(3)综合面试(每生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面试侧重于全面了解考生情况,重点考察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等情况;英语水平测试,重点考察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3.复试总成绩与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会计专业综合笔试成绩×6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0%+综合面试×30%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会计原理》和《企业财务报表分析》,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单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学院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确定后,再组织调剂生复试。
6.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学院另行通知。
7.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他人或者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不予录取。
四、调剂工作
学院高度重视调剂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及时发布调剂信息,强化组织管理和信息公开,确保调剂工作规范透明。拟参加调剂复试人员,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公布信息。
(一)调剂基本条件
学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一志愿复试录取实际情况,及时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具体按照《嘉兴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中关于调剂的规定执行,请关注学院后续通知。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学院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调剂流程
1.学院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并公布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
2.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处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信息。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5.为了保证复试的公平和有序,一经学院同意并确认录取资格,学院不再接受考生更改报考志愿申请。
调剂工作联系人:包老师,咨询电话:0573-83642168(9:00-17:00)
五、录取工作
(一)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我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一)学院报研究生处审批备案后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名单、复试总成绩、综合成绩等重要信息。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嘉兴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c.zjxu.edu.cn/
商学院(嘉兴学院MPAcc教育中心)网站:https://sxy.zjxu.edu.cn/MPAccjyzx/wzsy.htm
电子信箱:sxy_yjs@zjxu.edu.cn
咨询电话:包老师 0573-83642168(9:00-17:00)
申诉电话:张老师 0573-83647023(9:00-17:00)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穹路899号嘉兴学院商学院
邮编:314001;联系人:包老师
七、附则
(一)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嘉兴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嘉兴学院商学院(嘉兴学院MPAcc教育中心)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嘉兴学院商学院
2023年3月24日